租赁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指的是,在租赁合同生效之后,对合同双方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以下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从对出租人的效力来看,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也就是说,出租人要把能正常使用的租赁物交给承租人,并且在整个租赁期间,都要保证租赁物能满足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比如,出租房屋,就要保证房屋结构安全、水电正常等。同时,出租人还负有维修租赁物的义务。当租赁物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时,一般情况下出租人要承担维修责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其次,对于承租人而言,承租人有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例如,如果租的是商用房,就不能用作居住。承租人还负有支付租金的义务,这是承租人最主要的义务之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支付租金是必须遵守的。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此外,租赁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也就是说,即使出租人把租赁物卖给了别人,新的所有权人也不能要求承租人提前搬走,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明确了双方的义务,约束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