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在签租赁合同时,担心对方不按约定先履行义务,想知道我这边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权利能保障自己,就想了解租赁合同里先履行抗辩权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在哪些情况下我可以行使这个权利,行使后会有什么效果等。
展开


先履行抗辩权,简单来说,就是在双方都有义务要履行,而且义务有先后顺序的情况下,如果应该先履行的那一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得不符合要求,那么后履行的一方就有权利拒绝对方相应的履行请求。 在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有着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指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双方当事人得互负债务,也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要向对方履行的义务;其次,这两个债务得有先后履行顺序,这一般会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最后,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方面,它一旦成立并行使,能让后履行一方暂时停止履行自己的债务,以此来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不过这只是暂时阻止对方请求权的行使,并非永久的。而且后履行一方行使这个权利不影响其主张违约责任。要是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了,那么迟延履行的责任应该由对方来承担。要是行使这个权利后,对方还是不履行,或者没有对自己的瑕疵履行采取救济措施,后履行一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