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审查标准是什么?


租赁合同的审查标准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以下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合同主体方面。合同主体也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要审查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自然人而言,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签订租赁合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要审查其是否依法成立,是否具有从事租赁业务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 其次是合同内容方面。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和歧义。要审查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是否完备。租赁期限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也需要明确,例如是按月支付、按季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等。同时,对于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再者是合同的形式方面。租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书面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也更容易举证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是合同的合法性方面。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例如,租赁的房屋如果是违法建筑,那么该租赁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综上所述,审查租赁合同需要从主体、内容、形式和合法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自身权益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