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保安公司拖欠工资,劳动仲裁不给办理该怎么办?
我从保安公司离职后,公司一直拖欠我的工资,我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仲裁机构却不给办理。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要回自己的辛苦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具体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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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职后保安公司拖欠工资,而劳动仲裁机构不给办理,可以参考以下步骤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劳动仲裁的受理条件。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所以需要检查自己的申请是否在时效内。 其次,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且提供了充足证据,但仍遭劳仲委拒绝,要请求其出具书面拒绝通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再者,在拿到书面拒绝通知后,可以以劳动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通常由劳仲委受理,如遇不受理的情况,可通过法院来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还需注意证据的搜集和提供。无书面劳务合同者需证实与企业的实际雇佣关系,此为劳仲委审理的基础。要搜集并提交充分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以证明与公司间的实质性劳动关系。 最后,也可以尝试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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