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直行车先到路口,但因右边直行车车速过快而相撞,责任该如何划分?
我最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左边直行车先到路口,结果被右边车速过快的直行车撞上了。现在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争议,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怎么划分,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这种左边直行车先到路口,但因右边直行车车速过快而相撞的情况下,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经相关部门认定,事故是由某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所引发的,那么该方应负有全部责任。例如,如果右边直行车超速行驶,且该超速行为是导致碰撞事故的直接原因,那么右边直行车的驾驶人通常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因为其违反了交通规则中关于合理车速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其次,若涉及到两方或多方当事人都存在过错的情形,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比例,分别对其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乃至次要责任。比如,左边直行车在进入路口时也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如未按规定观察路况等,而右边直行车车速过快,那么双方可能会根据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分担不同比例的责任。 最后,若经鉴定证实各方都不存在过错,那么各方都不应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这种情况属于交通意外事故。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