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空置房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物业空置房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解读。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不管房子是否空置,业主和物业之间存在着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物业按照合同为小区提供了诸如安保、保洁、设施维护等服务,业主就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这里虽然没有直接针对空置房收费作出规定,但强调了按照合同约定缴费的原则。 在地方层面,各地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出台了专门的政策,对空置房物业费进行了一定的减免。例如,有的地区规定空置房业主在向物业备案后,可以按照正常物业费标准的一定比例(如70% - 90%)缴纳物业费。这是因为地方政府考虑到空置房没有实际享受到全部的物业服务,所以给予一定的优惠。 而有些地方则没有明确的减免政策,要求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全额缴纳物业费。这是基于物业服务的公共性特点,即使房屋空置,物业提供的公共区域服务如绿化养护、电梯运行、小区照明等,依然在正常进行,不会因为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成本。 总的来说,物业空置房收费标准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各地的地方政策。业主如果对收费标准有疑问,可以先查看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条款,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物价部门,了解本地的具体政策。如果与物业在收费问题上存在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业主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