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生下别人的孩子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
我和老公结婚后,一时糊涂和别人发生了关系,结果生下的孩子是那个人的。我现在很害怕,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有什么说法,老公知道后会不会要求我赔偿,孩子的抚养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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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结婚后生下别人的孩子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首先是关于婚姻关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感情破裂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结婚后生下别人的孩子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重大伤害,可能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过错。如果配偶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一般会准予离婚。 其次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生下他人孩子的一方存在过错,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再者是关于抚养和赔偿问题。若不知情的配偶一方在抚养孩子过程中付出了时间和金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返还其在不知情情况下支付的抚养费,并且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最后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他对孩子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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