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私用公章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村委会私用公章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会带来多方面的法律后果。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如果村委会私用公章签订了合同等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若该行为给相对人造成损失,村委会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私用公章对外签订采购合同,事后村里不认可,而供应商因此遭受损失,村委会就可能要赔偿供应商的损失。而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里村委会作为用人单位,可能要为私用公章造成的他人损害担责。 其次,在行政责任方面。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成员私用公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私用公章显然违背了这一要求,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相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等。 最后,涉及刑事责任时。如果私用公章用于诈骗、侵占等犯罪活动,就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比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用公章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总之,村委会私用公章不仅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还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