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童工的法律界定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小工厂打工,老板说我是童工,工资要少给。我不太清楚童工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童工是如何规定的,什么样的情况算童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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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工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童工指的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这是法律上对童工明确的定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去工作,并且有经济收入,那就属于童工,用人单位不能招用。而对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这些特殊的行业,虽然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但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同时还得保证这些孩子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 另外,《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也有相关的详细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过早地进入劳动市场,影响身心健康和正常的成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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