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转让背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我在处理一些票据业务时遇到了非转让背书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种背书和普通的转让背书有啥不同,也不知道它具体有哪些法律效力。比如,它对背书人、被背书人会产生什么影响,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非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以外的其他目的而进行的背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法律效力。 首先是委托收款背书,它是指持票人以委托收款为目的所作的一种背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代理权授予效力,即被背书人取得了代理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权限,可进行提示付款、受领票款等行为;二是不切断抗辩的效力,票据债务人可以与背书人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被背书人;三是权利证明效力,被背书人以背书的连续和委托收款背书的记载,证明自己为委托代理人,享有代理权。 其次是质押背书,它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所作的背书。《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质押背书的效力如下:一是质权设定效力,被背书人取得质权,在背书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就票据金额优先受偿;二是切断抗辩的效力,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与背书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善意的被背书人;三是权利证明效力,被背书人以背书的连续和质押背书的记载,证明自己为质权人。 非转让背书在票据业务中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不同类型的非转让背书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了解这些对于正确处理票据事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