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名册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我最近参与了一家公司的股权相关事务,涉及到股东名册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股东名册在法律上具体有哪些效力,比如对股东资格认定、股权转让等方面的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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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册具有以下几种重要的法律效力: **权利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中,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这意味着在股东名册上登记为股东的人,无需向公司出示股票或者出资证明书,也无需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仅凭借股东名册的记载,就可以主张自己是股东。公司也只需向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名义股东履行各种义务,没有义务去查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这种效力是股东名册最重要的法律效力,被两大法系国家普遍认可。 **对抗效力**:即使具备合法的原因及方法受让了股份,如果没有进行名义更换,也就是未在股东名册上进行相应变更,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例如,《日本商法典》第206条第1款规定:“通过受让股份而取得股份者,未将取得人的姓名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就不得以之对抗公司。”所以,股权受让人若要取得对抗公司的效力,必须在股东名册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将受让人的姓名和联系地址载入股东名册。 **免责效力**:由于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效力,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具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因此,公司向形式上的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确认表决权、确认新股认购权等,即使该形式上的股东并非实质上的股东,公司也是被免责的。此外,依据各国商法的规定,股东名册的免责效力也及于股东的住所等其他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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