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有哪些法律特征?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法律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遗赠的法律特征。 首先,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这意味着遗赠人只要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作出遗赠的意思表示,无需征得受遗赠人的同意,遗赠即成立。比如,老张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遗赠给好友老李,这个行为不需要老李事先知晓或同意,老张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使遗赠行为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从法律层面肯定了遗赠作为单方法律行为的合法性。 其次,遗赠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遗赠人给予受遗赠人财产是无偿的。例如,老王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的存款遗赠给邻居小赵,小赵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就有可能获得这笔存款。这与买卖等有偿法律行为形成鲜明对比,在买卖中,一方获得财产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再者,遗赠是死因行为。也就是说,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遗赠人活着的时候,虽然遗嘱已经订立,但受遗赠人不能要求执行遗赠。只有当遗赠人去世,遗嘱才开始生效,受遗赠人才有可能获得遗赠的财产。比如,孙女士立下遗嘱将自己的珠宝遗赠给侄女小孙,在孙女士在世时,小孙不能要求马上得到这些珠宝,只有在孙女士去世后,相关的遗赠程序才会启动。 另外,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果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接受遗嘱指定的财产,那就属于遗嘱继承,而不是遗赠。例如,周先生在遗嘱中把财产给了自己的儿子,这属于遗嘱继承;如果他把财产给了自己的朋友,那就是遗赠。 最后,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是为了促使受遗赠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财产关系。比如,小李得知自己被遗赠了一笔财产后,在六十天内没有明确表示接受,那么就会被视为放弃这笔遗赠。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有明确体现。 综上所述,遗赠具有单方法律行为、无偿性、死因行为、受遗赠人特定性以及受遗赠表示有时间限制等法律特征。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遗赠这一法律行为的独特性,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依据这些特征来准确理解和处理遗赠相关的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