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折抵刑期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被行政拘留了几天,后来法院又判了我刑期。我就想了解下,之前行政拘留的日子能不能折抵刑期啊,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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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折抵刑期是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的一个重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方式。而刑期是指法院判决罪犯必须服刑的期限,是刑事处罚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这里需要注意折抵的条件。折抵的前提是同一违法行为既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又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并且行政机关已经对该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之后法院又对该行为判处了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相应的刑期。
折抵的计算方法是,行政拘留一日折抵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一日。也就是说,如果您之前被行政拘留了5天,之后法院判处您有期徒刑,那么这5天的行政拘留日期就可以从有期徒刑的期限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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