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权期待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在交易中涉及到一个还没完成产权登记的物品,听说有物权期待权这么个说法,不太明白它具体是啥,想知道国家法律对物权期待权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在我这种交易场景里是怎么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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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期待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物权期待权是指在物权取得过程中,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未来取得物权所享有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期待利益。简单来说,就是在还没有真正拿到物权,但已经有了一定的权利基础,有很大希望在未来获得物权的一种权利状态。 从法律角度来看,物权期待权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和相关司法解释中有一定的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对物权期待权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这一条规定其实就是在保护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比如说,甲和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入住了房屋,但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登记。这时候如果乙因为其他债务问题,房屋被法院查封执行,甲就可以依据这一规定,以自己的物权期待权来提出执行异议,只要符合上述四个条件,法院就会支持甲的请求,保障甲未来获得房屋物权的权利。 再看该规定的第二十九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这也是对物权期待权在商品房买卖场景中的保护。 物权期待权虽然还不是完整的物权,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法律会对其进行保护。它的存在是为了平衡交易各方的利益,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相关的交易场景,比如房屋买卖等,了解物权期待权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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