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打人致轻微伤法律怎么判?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未成年人打人致轻微伤的判决需要根据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首先,要明确轻微伤的概念。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简单来说,就是受伤的程度比较轻,一般不影响身体的主要功能。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打人致轻微伤并不在上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内。所以,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打人致轻微伤不会被判处刑罚。 不过,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该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也就是说,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打人致轻微伤,可能会面临从轻或减轻的治安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则不予治安处罚,但监护人要承担起严加管教的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由于未成年人大多没有独立的财产,所以这些民事赔偿责任一般由其监护人承担。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需要对被打者进行民事赔偿,以弥补对方因受伤而遭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