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退股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现在想退出公司,不知道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和要求。我不清楚具体的退股流程,也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合法退股。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以便知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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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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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指的是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在我国,股东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及对应的法律规定: 首先是股权转让,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退股方式。它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即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就是说,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基本没有太多限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对外转让则是股东把股权转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依据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其次是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也是一种特殊的退股方式,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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