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婚外情是怎样规定的?


在法律层面,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的情感与性关系。虽然法律并没有直接对“婚外情”作出明确界定,但相关法律条文针对婚外情衍生的一系列问题有具体规定。 首先,从婚姻关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属于法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这里的与他人同居,就可看作婚外情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表现。也就是说,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等严重婚外情行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很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存在婚外情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可能会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再者,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若一方的婚外情行为符合上述情形,比如构成与他人同居,那么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如为调查过错方婚外情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所受伤害的补偿。 此外,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在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一方的婚外情行为对子女成长不利,比如道德品行存在问题,可能会影响其获得子女抚养权。 总之,虽然法律没有专门针对婚外情的全面规定,但在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对因婚外情引发的问题都有相应的处理规则,以保障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