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以下从多个方面介绍其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且要体现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并且,离婚协议并不是签字就生效,而是要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才生效。 其次,就离婚协议的内容要求来看。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等。财产分割方面,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划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债务处理则要分清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确定由谁承担。同时,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再者,关于离婚协议的变更和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一般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 另外,离婚协议的强制执行问题。离婚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义务,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生效判决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关于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情况,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而签订的离婚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总之,签订离婚协议时要谨慎,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