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现在怀孕了,马上就要休产假了,但是不太清楚产假期间工资到底该怎么发。公司说按基本工资发,可我感觉不太对。我想了解一下,国家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吗?产假工资是全额发放,还是按比例发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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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下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我们要明确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概念。产假工资,就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企业按照正常出勤给她们发放的工资。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的生活费用。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她在产假期间一般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例如,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她的产假天数是98天,那么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就是5000÷30×98 ≈ 16333元。
若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工资。这里的工资,通常是指女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此外,各地可能还会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政策,对产假工资的发放做进一步的规定。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 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所以,女职工在遇到产假工资发放问题时,不仅要依据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也要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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