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医疗损害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等不良后果。当发生医疗损害时,相关责任方需要承担多种法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民事责任。这主要是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赔偿。在医疗损害事件中,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给患者带来了身体伤害、精神痛苦以及经济损失等,医疗机构需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患者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患者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其次是行政责任。对于发生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最后是刑事责任。当医疗损害行为构成犯罪时,相关医务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与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马虎草率等行为。比如,医生不认真检查病人,错误诊断,或者不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治疗等。 总之,医疗损害涉及的法律责任是多方面的,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规范执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