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司机履行职务受伤后认定工伤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探讨挂靠车司机履行职务受伤后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所谓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而挂靠车是指个人或单位,为了具备某种运营资格,将自己的车辆登记在具有运营资质的公司名下,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运营的车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对于挂靠车司机而言,如果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通常是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情形的。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明确指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这一答复为挂靠车司机履行职务受伤认定工伤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此外,《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直接针对挂靠车司机工伤认定的条款,但它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当挂靠车司机与挂靠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时,就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也从侧面为挂靠车司机认定工伤提供了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支撑。 从司法实践来看,各地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判断挂靠车司机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例如,法院会审查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司机受伤是否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以及受伤与工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因素。如果这些条件都满足,法院一般会支持司机的工伤认定请求。 综上所述,挂靠车司机履行职务受伤后认定工伤有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形,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则针对挂靠车司机这一特殊群体的工伤认定问题给出了具体指引,《劳动合同法》为劳动关系的认定提供了基础。当挂靠车司机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依据这些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