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保证人签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借据上作为保证人签字后,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证的含义。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债务人还不上钱的时候,保证人要替他还钱或者承担其他责任。 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经过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当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体现了法律对于保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总之,在借据上作为保证人签字是一件需要谨慎对待的事情。因为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保证人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在签字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自己可能面临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