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钱不给拖着该怎么办?


当遇到单位欠钱不给且一直拖着的情况,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就是你和单位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问题摆出来,明确告诉单位你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商品,按照约定他们应该支付款项,询问他们不支付的原因,并要求他们给出一个支付的时间节点。这是最温和、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也有助于维护双方后续可能存在的合作关系。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所以,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欠款。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调解。如果你是因为劳动报酬被拖欠,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他们会根据调查结果,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另外,也可以向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会从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申请仲裁。如果是劳动纠纷,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是一般的债务纠纷,则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仲裁裁决单位支付欠款,单位就必须履行。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最后,如果仲裁结果单位仍不履行,或者你不想经过仲裁程序,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单位的还款义务。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单位还是拒不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单位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单位的财产等措施来实现你的债权。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