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公司转账给我让我再转出去,这样做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在这种情况下,朋友公司转账给您再让您转出去,可能存在多方面的法律风险。 首先,从税务角度来看,如果这种转账行为涉及到企业逃避纳税义务,比如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将收入转移出去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而您参与其中,那么在税务机关调查时,您可能需要配合调查,甚至可能因为协助企业逃税而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被认定为协助企业偷税,也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其次,从洗钱风险方面考虑,如果朋友公司的资金来源不合法,例如是通过诈骗、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所得,而您在不知情或知情的情况下将资金进行转移,就可能涉嫌洗钱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另外,从民事方面来看,如果这笔转账涉及到朋友公司与他人的债务纠纷,而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并转出款项,在债权人追讨债务时,您可能会被卷入纠纷中,甚至可能需要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您一定要谨慎处理,了解资金的来源和用途,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