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和我爱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一些债务问题不太清楚。不知道哪些算夫妻共同债务,哪些不算。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这样好明确我们之间的债务责任。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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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通俗来讲,如果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名,或者一方借了钱后另一方表示认可,那这个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且,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比如买菜、交水电费、孩子上学费用等借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而且这笔钱不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一般情况下就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做生意等情况,那还是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时要先拿夫妻共同财产去还共同债务,如果钱不够或者财产是各自的,夫妻可以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总之,判断一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是否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明确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在婚姻关系中合理处理债务问题,保障夫妻双方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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