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给解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工地上干活受了伤,找老板解决这事,老板却一直拖着不给处理。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哪些规定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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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地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在工地上受伤而老板不给解决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依据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要明确这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所以,在工地上干活受伤,通常是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 若老板不给解决,劳动者自己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相关的费用就要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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