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婚后买的贵重物品。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想了解下离婚财产分割具体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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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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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简单来说,在夫妻结婚后,通过双方工作、经营等方式获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支配和分割权。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结婚前个人就拥有的财产,或者因为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等,是属于个人的,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财产怎么分,如果商量不好,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比如,会适当照顾抚养孩子的一方、女方以及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 此外,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侵占对方财产,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合理进行分割。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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