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调解反悔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之前参与了一场调解,当时签了调解协议,但后来觉得有些条款对我不利,现在想反悔。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调解反悔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反悔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调解反悔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调解反悔的法律规定在不同的调解场景下有所不同。 首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如果在人民调解中反悔,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后续问题。并且,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会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司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是未经司法确认,一方反悔,那只能走诉讼途径。 其次是法院调解。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反悔,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而一旦签收了调解书,就不能随意反悔了,因为此时调解书已经生效,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再者是仲裁调解。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机构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也就是说,在仲裁调解中,只要还没签收调解书,当事人就可以反悔,之后由仲裁庭进行裁决。 总之,不同类型的调解,关于反悔的法律规定各有特点,关键在于是否已经产生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以及文书是否已经生效。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自己是否能够反悔以及如何处理后续事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