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后离婚,给前妻的房子没更名会被拍卖吗
我之前因为职务侵占的事惹上了麻烦,离婚的时候把房子给前妻了,但是一直没去办更名手续。现在担心这房子会不会因为我的职务侵占问题被拿去拍卖,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安不安全,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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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这种情况比较复杂,房子是否会被拍卖需要看具体情形。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会根据数额大小面临不同刑罚。 如果该房子被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有而非一方职务侵占的不法所得,那么法院一般只会拍卖犯职务侵占罪一方的个人财产份额。 要是房子存在争议,难以区分是否涉及职务侵占所得,法院有可能采取相应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于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所以,如果不能证明房子与职务侵占无关,就存在被拍卖的风险。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已完成离婚手续,虽未更名,但已约定房子归前妻,从离婚协议角度看,房子应按协议归前妻。然而,这也不绝对能阻止被拍卖,关键还是看与职务侵占的关联性。 相关概念: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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