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没有过户能强制执行吗

我和配偶离婚时在协议里约定了一套房产归我,但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最近听说对方有债务纠纷,担心这套房子会被强制执行。想了解在这种没过户的情况下,到底会不会被强制执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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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没有过户,是否能强制执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理解一些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从物权角度讲,没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形式上还未转移。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即便没过户也可能排除强制执行。比如,若离婚协议真实有效且在相关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一方依据离婚协议对未过户房产享有的变更登记请求权,早于第三方债权人的请求权产生,同时第三方金钱债权并非基于对案涉房产公示的信赖而产生,那么该房产有可能排除强制执行 。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房屋登记产权人因金钱债务被申请强制执行,而金钱债权发生在离婚协议约定后,并且房产具有生活保障功能(非商用或豪宅) ,那么子女作为受赠人享有变更房产登记至自己名下的请求权,该权利高于在后的金钱债权,也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若不满足上述条件,比如离婚协议存在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等情形,或者金钱债权先于离婚协议约定产生等,那么房产就很可能面临被强制执行的情况。总之,此类问题较为复杂,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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