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但未过户,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我和配偶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把房产给子女,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办过户手续。现在我心里就犯嘀咕了,不知道这份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想具体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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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子女但未过户,协议本身是有效的,但房产并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从协议效力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并约定给子女,这个约定在双方之间是有约束力的。 然而,从物权变动角度来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子女并未实际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即使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也只是一种债权上的约定,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例如,如果一方擅自将该房产进行处分(如出售、抵押等),就可能会引发纠纷。如果子女日后要求过户,原夫妻双方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子女的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时是有效的,但未过户就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为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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