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产未过户,如果对方欠债,该房产会被执行吗?

我和对方已经离婚,房产按协议归我但还没来得及过户,现在对方欠了不少债,我担心这房子会被拿去抵债。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对于房产是否会被执行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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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产未过户,对方欠债时该房产是否会被执行,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及相关具体情况。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协议约定了房产归属,且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有权请求对该房产进行执行。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是对方的个人债务,且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同时该方一直实际占有居住该房产,尽管房产未过户,一般情况下不应用于偿还对方对外所欠的个人债务。因为从实际情况看,房产的实际权益已归属约定方。但如果因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怠于行使权利,而以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自己所有来主张排除执行,通常是不予支持的。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保护房屋不被执行的一方,需通过法律途径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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