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口迁出村里后拆迁怎么赔偿?

我之前把户口从村里迁出去了,现在村里要拆迁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拆迁赔偿是怎么算的?是和没迁户口的村民一样,还是会有差别?想具体了解一下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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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村里后拆迁赔偿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拆迁补偿通常有房屋补偿费用、周转补偿费用、奖励性质的补偿费用等几个部分。 一般来说,即便户口已经迁出,作为房屋的所有者,财产权不受影响,仍旧具有在拆迁过程中获取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这是因为房屋是你的个人合法财产,拆迁时理应获得对应的补偿。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也就是说,在拆迁过程中,这些法定的补偿项目是要给予被征收人的。 不过,各地区间的政策差异较大,具体的补偿标准会有所不同。比如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中,如果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要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果户口迁出后,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土地补偿费一般是拿不到的,但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其补偿归房屋所有者,也就是你可以获得房屋部分的补偿 。 相关概念: 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就是考虑房屋的建造价格以及房屋的新旧程度给出的一个价格计算方式。简单说,就是按照现在重新建造同样房屋的成本,再结合房屋已经使用的年限、损耗等情况,算出一个合适的价格。 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指的是所在区域新建的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土地所对应的基础价格,这个价格反映了该区域土地的价值情况。 价格补贴:这是当地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或者基于一些政策考虑,额外给予的补贴金额,不同地区补贴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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