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说,赡养父母具体有哪些规定呢?我不太清楚自己作为子女在赡养父母这件事上有哪些责任和义务,也不知道法律对于赡养的标准、方式等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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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这一义务的履行。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当父母年纪大了,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子女必须要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比如父母没有退休金,生活难以维持,子女就应当支付一定的赡养费。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除了支付赡养费,还包括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医疗费用等。生活上照料,就是要关心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比如帮助他们做饭、就医等。精神上慰藉也很重要,子女应该经常看望或者问候父母,让他们在精神上得到满足。 另外,该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这强调了在父母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要承担起相应的护理和医疗费用等责任。 最后,在赡养方式上,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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