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我是低保户,离婚时老公会同意吗这种情况法律上怎么处理?

我是低保户,现在想和老公离婚,但不知道他会不会同意。要是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在法律层面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和处理的,有没有什么办法能顺利解决离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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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这其中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意味着,您作为婚姻关系的一方,有权利提出离婚,而您老公是否同意并不影响您行使这个权利。 如果您老公同意离婚,那么你们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要是您老公不同意离婚,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即使您老公不同意离婚,只要您有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至于您低保户的身份,在离婚法律程序中一般不直接影响离婚的判定,但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可能会作为考虑因素,以保障弱势一方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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