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离婚最多能拖多久?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男方不同意离婚时能拖延的时间因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先说协议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只要他一直坚持反对,就可以无限期拖延下去,因为法律并没有对此设定时间限制。 再看诉讼离婚。一般来说,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不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是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但女方能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在审限内判决离婚。若女方无法证明感情破裂,男方不同意离婚,一审可能最多拖六个月左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女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就可能使整个离婚过程时间拉长。而且,如果男方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审限一般是三个月。所以,男方不同意离婚且案件复杂时,整个离婚诉讼可能会拖一两年,但只要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最终还是会判决离婚。 相关概念: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相对复杂,审限较长,适用于大多数案件 。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相对简便,审限较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