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避让动物造成车祸伤亡责任归谁?
开车的时候突然窜出来一只动物,为了避让它 结果出了车祸,还造成了人员伤亡。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个责任到底该算谁的,是车主自己,还是动物主人,还是有其他说法,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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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因避让动物造成车祸伤亡的责任归属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在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中,通常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避让的动物为流浪动物,没有明确的主人。这种情况下,责任的判定往往会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如果车主在整个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保持安全的车速、及时采取了制动等措施,但由于动物突然出现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避让不及发生车祸,那么车主自身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的划分。比如,如果事故现场的证据表明动物的出现是极其突然且难以避免的,可能会认定为意外事件,各方均无责任;但如果车主存在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即便有动物出现的因素,车主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如果避让的动物是有主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动物尽到管理义务。如果因为动物主人没有看管好动物,导致动物跑到道路上,引发车主避让造成车祸伤亡,那么动物主人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狗主人遛狗时没有牵绳,狗突然跑到马路上,车主为了避让狗而发生车祸,这种情况下狗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