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共场所侮辱他人会追究什么责任?

我在公共场所和人起了争执,当时情绪一上来就侮辱了对方。现在有点后怕,不知道这种在公共场所侮辱他人的行为会被追究什么责任,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呢?心里很忐忑,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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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侮辱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共场所侮辱他人,可能会被追究以下几种不同类型的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从法律角度来说,侮辱他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当被侮辱者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例如,通过在公开场合澄清事实来恢复被侮辱者的名誉,或者对被侮辱者因名誉受损而遭受的精神痛苦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如果在公共场所侮辱他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会面临行政处罚。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通常是指在众多人在场或者能使不特定多数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侮辱行为。比如在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辱骂他人,这种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所以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当侮辱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就可能构成侮辱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况,比如造成被侮辱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不过,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也就是说,通常需要被侮辱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才会受理,但如果侮辱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安机关会主动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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