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职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探讨单位犯罪中职工的责任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单位犯罪中职工的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职工在单位犯罪中的作用和参与程度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职工完全不知情,没有参与单位犯罪的任何行为,那么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责任的承担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不知情的职工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也就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例如,一名普通的行政文员,只负责日常的文件收发和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对单位的核心业务和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一无所知,那么他就不应该为单位犯罪承担责任。 如果职工参与了单位犯罪,但只是执行上级命令,且没有明显的违法故意,其责任通常相对较轻。《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中提到,对于无相关职业经历、专业背景,且从业时间短暂,在单位犯罪中层级较低,纯属执行单位领导指令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辩解的,如确实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具有主观故意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比如,一名刚入职的员工,按照领导的要求进行一些简单的数据操作,并不知晓这些操作会导致犯罪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其责任可能会被从轻考虑。 然而,如果职工在单位犯罪中起到了主要作用,积极参与策划、组织或者实施犯罪行为,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单位的财务人员明知单位在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仍然帮助制作虚假财务报表,掩盖犯罪事实,那么该财务人员就可能会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单位犯罪中职工的责任认定,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司法机关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准确判断每个职工在单位犯罪中的责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总之,单位犯罪中职工的责任取决于其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和主观故意。普通职工如果没有参与犯罪或者只是被动执行命令,通常责任较轻甚至无需承担责任;而积极参与犯罪的职工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