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关于‘套路贷’虚假诉讼有什么工作指南?


江苏高院发布的关于“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对于规范司法实践、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以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套路贷”虚假诉讼的概念。“套路贷”并非真正的民间借贷,而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各种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虚假诉讼则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在“套路贷”案件中,虚假诉讼常常被不法分子利用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江苏高院的工作指南明确了“套路贷”虚假诉讼的审查重点。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对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例如,如果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过高,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或者款项交付存在异常,如通过现金交付但没有相关的取款记录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判断是否存在“套路贷”虚假诉讼的重要线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江苏高院的工作指南也是依据此类法律规定,对“套路贷”虚假诉讼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工作指南还强调了对被害人的保护。如果发现存在“套路贷”虚假诉讼,法院会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对于已经作出的错误判决、裁定、调解,会依法进行纠正。同时,对于涉及“套路贷”犯罪的线索,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此外,工作指南也对律师、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他们在参与诉讼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不得协助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如果发现诉讼参与人存在违法行为,也会依法进行处理。 总之,江苏高院关于“套路贷”虚假诉讼的工作指南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助于准确识别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