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到了70年后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房子,产权是70年的。现在有点担心,等70年产权到了之后,这房子该怎么处理呢?是会被国家收回去,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继续拥有使用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确“房子产权70年”的含义。这里所说的70年,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不是房子的所有权。房子作为我们花钱购买的商品,自购买那一刻起,其所有权就永久归我们所有。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我们购买房子时,相当于获得了土地一定期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通常是70年。 当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70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有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意味着,70年土地使用期限满了之后,不需要我们主动去申请续期,它会自动延续。 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的问题,目前法律还没有详细具体的规定。一般来说,后续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来明确费用缴纳或者减免的具体办法。自动续期的规定,保障了我们对房屋的长期稳定使用,也给广大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不必过于担心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房子的归属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