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工伤如何赔偿?

我在临沂工作时受了工伤,不太清楚这边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和标准。想知道在临沂认定为工伤后,赔偿是怎么计算的,需要走哪些程序,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信息。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临沂,工伤赔偿是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的,旨在保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认定的重要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所以,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之后,接下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就是赔偿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时该如何计算归属?

我跟老公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他婚前买了房子。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在离婚时到底怎么算,是全归他,还是我也有份?特别是如果婚后一起还房贷的情况,我想知道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如何才能继承房产权?

我家里有套房子,父母年纪大了,想了解下之后我要怎么继承这房子。不知道具体有哪些方式,流程是怎样的,在继承过程中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想详细知道关于房产权继承的相关事宜。

劳务派遣风险金计提比例是怎么算的?

我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负责人,之前没接触过劳务派遣风险金计提方面的事。现在想了解下这个风险金计提比例具体是怎么算的,按什么标准来,有没有公式之类的,不太清楚具体操作,希望能得到解答。

双向保护原则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吗?

我家孩子还小,我很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问题。最近听说有个双向保护原则,不太清楚它是不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这个原则在实际中有什么作用呢?

四级残疾症患者是否不用交合作医疗?

我是四级残疾症患者,每年交合作医疗的费用对我来说也是笔不小的开支。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像我这种四级残疾症患者是不是不用交合作医疗呀?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政策,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过境签证是否可以回国?

我拿到了过境签证,原本是打算去其他国家,但现在临时想回国了,不知道持过境签证能不能回国,也不清楚这里面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和限制,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父母赠与子女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结婚后,父母给了我一笔钱。我不太清楚这笔钱在法律上算不算我和我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算共同财产,万一以后婚姻有变故,分割起来就麻烦了。所以想问问,父母赠与子女的钱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红线土地怎样申请建房?

我家有块地在红线范围内,想在上面建房,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申请建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走哪些流程,准备什么材料。怕自己盲目行动不符合规定,想了解下正确的申请建房方法。

灵活就业里面是否包含医保?

我选择了灵活就业,但是不太清楚这种就业形式里包不包含医保。我担心如果没有医保,以后看病什么的会有很大负担。所以想了解一下,灵活就业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医保包含在里面呢?

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个银行的银行卡?

我打算提取公积金,但是不知道该用哪个银行的银行卡。我担心用错卡会导致提取失败,浪费时间和精力。想了解下提取公积金对银行卡所属银行有什么要求,具体是哪些银行可以用呢?

再审与重审有什么区别?

我涉及到一个法律案件,现在对再审和重审的概念很模糊。不知道它们具体有啥不同,比如在适用情况、启动程序方面。想弄清楚这些区别,以便更好地了解我的案件后续可能的走向,不知道有没有专业人士能给讲讲?

酒驾判刑是否会留下案底,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酒驾被抓了,听说可能会被判刑。我特别担心这会不会留下案底,以后对我自己和家人会不会有影响。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酒驾判刑留不留案底是怎么规定的。

酒驾机动车致人轻伤赔钱多少?

我酒驾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导致对方受了轻伤。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要赔对方多少钱,也不清楚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

监狱服刑人员禁闭期间可以会见吗?

我家里有人在监狱服刑,最近听说他被关禁闭了。我很担心他,想去见见他了解下情况,但是不知道在他禁闭期间我能不能去会见他,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种情况下到底可不可以会见呢?

没有原公司盖章证明就不能提取公积金吗?

我之前从原公司离职了,现在想提取公积金,但是原公司不愿意给我盖章出证明。我想问问,是不是没有原公司盖章证明就一定不能提取公积金啊?我该怎么办呢?

被认定为工伤是什么意思?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单位说要去申请工伤认定。我不太明白被认定为工伤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是认定了就一定能拿到赔偿?对我之后的工作和生活有什么影响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含义。

医生的哪些行为会构成侵害患者肖像权?

我是一名患者,之前去医院看病,医生给我拍了照片。我有点担心医生后续会不会有一些行为侵犯我的肖像权,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医生的哪些行为算是侵害患者肖像权呢?

上海拆迁安置房怎样办理产权证?

我在上海有套拆迁安置房,现在想办理产权证,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不清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会不会有什么特殊要求。希望了解一下上海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证的详细情况。

无催告情形下合同解除权会如何消灭?

我签了一份合同,合同里没说对方不履行义务时我得催告他。现在对方有违约情况,我想解除合同,可又担心合同解除权会消灭。我就想知道在没有催告对方的情况下,合同解除权是怎么消灭的,会不会突然就没了解除合同的权利了。

刑讯逼供与有罪推定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下刑讯逼供和有罪推定到底是啥意思。我听说在一些案件里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我不太明白它们会对司法产生什么影响,也不知道法律是怎么看待这两个行为的,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