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试用期不交五险一金是否违法?
我刚到一家单位上班,还在试用期,发现单位没给我交五险一金。我想知道试用期单位不给交五险一金是不是违法的呀?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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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的行为。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五险一金”的概念。“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可以在员工退休、生病、失业、遭遇工伤或者生育等情况下提供相应的保障。“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它可以用于员工购房、租房等住房相关的支出。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也就是说,员工与用人单位一旦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然也不例外。 如果遇到单位在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补缴。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由这些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改正;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让其督促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并补缴公积金。此外,员工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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