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是否合法?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处于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内不给缴纳五险一金,要转正后才给交。我不太懂这方面,就想问问,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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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分别了解一下“五险一金”的概念。“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为我们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提供保障。“一金”则是住房公积金,它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住房相关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明确指出了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并没有将试用期员工排除在外。也就是说,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员工缴纳五险。 对于住房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所以,从规定来看,用人单位也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由此可见,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是不合法的。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为自己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自己缴纳。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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