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最长只有12个月吗?
我在一家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合同要解除了,我不太清楚经济补偿这方面的规定。是不是不管什么情况,经济补偿最长就只有12个月呢?我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相关法律依据。
展开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并非最长只有12个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对于高收入劳动者有特殊规定。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如果是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毫无正当理由地解雇员工,这种情况下需按员工在职年限每满一年额外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而如果企业存在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严重违法情形,使得员工不得不主动辞职或者因客观情况导致失业,员工有权请求补偿,企业需要按照员工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根据员工已服务年限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但要是员工自愿申请辞职,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