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到期未履行,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在探讨借条到期未履行时诉讼时效如何确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下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你不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自己的权利,法院可能就不会再帮你追讨欠款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借条到期未履行的情况,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比如说,借条上写着2024年1月1日还款,那么从2024年1月2日开始,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三年。在这三年期间,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债权。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你向朋友催要过欠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你催款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综上所述,借条到期未履行,一般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但要注意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情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