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达到多少才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听说有竞争对手可能侵犯了我们公司的商业秘密。我们也不清楚具体损失情况,想知道损失到什么程度对方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心里好有个底,也能决定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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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商业秩序和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要判断损失多少才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明确,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三)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另外,要是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同样会被立案追诉。 在实际判定时,损失数额的计算是很复杂的。通常会考虑商业秘密的研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而且,不同类型的商业秘密,其价值和损失的计算方式也可能不同。比如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秘密,在评估损失时侧重点就会有所不同。所以,准确认定损失数额往往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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