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我之前的离婚证不小心弄丢了,现在要是再办离婚的话,不清楚该怎么办,也不知道需要走什么手续,心里很着急,怕因为离婚证丢了影响办理,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解决办法和离婚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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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说离婚证丢失后的处理办法。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重要凭证,如果不小心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也就是说,您需要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上述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会去查您的婚姻登记档案,要是能查到且情况属实,就会给您补发离婚证。 接着讲讲离婚需要的手续。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如果是协议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您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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