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证遗失后该怎么补办?


如果离婚证遗失了,是可以补办的。首先要清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方面,不同身份的人有所不同: - 内地居民:需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登记档案 、《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还有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 香港居民:要提交通行证或者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 澳门居民: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 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本人身份证、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 - 出国人员、华侨: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 补办离婚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 初审:当事人提交上述提到的证件、证明材料。 - 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会监誓并签名。 - 审查:工作人员会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同时询问相关情况,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 登记(发证):如果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总之,按照规定准备好材料,走相应流程,就能顺利补办离婚证啦。 相关概念: -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这是当事人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时需要填写的一份声明文件,用来表明自己申请补领的相关情况是真实的。 - 离婚登记档案:它记录了当事人离婚登记时的各种信息,是补办离婚证时重要的证明材料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