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应该找谁补办?
买了房之后发现购房合同找不到了,心里特别着急,也不清楚该怎么处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该找谁去补办购房合同,补办的流程麻不麻烦,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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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合同丢了,通常可以找以下两个地方补办:首先是开发商处。因为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会留存多份购房合同,购房者可以找开发商,请求他们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开发商有义务根据诚信原则协助购房者解决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所以开发商应协助购房者复印留存的合同文本。其次是房屋所属的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如果购房合同进行了备案登记,房地局会有存档。当事人可以前往房地局申请复印其保存的合同,并要求加盖相关印章,经盖章后的复印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时,若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一般处理方式是相关机构(如房地局)将留底的一份合同原件拿给当事人查看,然后给当事人一份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补办时,要注意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以及购房事实的相关材料。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购房合同的补办。 相关概念: 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备案登记: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30天内,开发商要向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目的是保障购房者权益,防止一房多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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